公仪休——春秋时期鲁国宰相,公仪休是春秋时期的鲁国学者,他因才华横溢而被推举为鲁国宰相。他的清廉自守和法治观念深受后世赞誉。他不仅教导了许多有名的学生,还以其严格的品行和卓越的领导能力著称。
简介
公仪休在《史记·循吏列传》中被记录,他是一位坚守正义、遵循法律原则的官员。在他执政期间,百官都能自我约束,不敢违法乱纪。作为宰相,公仪休禁止那些拥有高俸禄的人去欺压普通百姓,同时也防止那些拥有较大权力的人去占小便宜。
史记
《史记》中提到:“公儀休者,魯博士也,以高弟為魯相。”他奉行“法治”,没有改变任何规章制度,因此百官都能保持端正。他的规定是:那些领取高俸禄的人不能与下民争夺利益,而领取低俸禄的人也不得过度占小便宜。
客人送鱼给他,但他拒绝收下。他解释说:“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不能接受。如果现在做宰相,我自己还可以买到鱼;如果因为今天接受你的鱼而触犯法律,就会失去我的职位,那么谁还会再给我送鱼呢?所以我不接受。”
《史记》还描述了一个关于蔬菜和冬葵菜的小故事,以及关于织布机和家中的织女的一段对话,这些都体现了他的节儉与法治精神。
注释
高弟:一作“高士”,指才干出众。
受大者:领取较多俸禄的人。
取小:占小便宜。
嗜:极为喜爱。
遗:赠送。
免:免除职务或免于惩罚。
茹:食用蔬菜类食品。
园葵:冬季种植的一种蔬菜,即西红柿之类植物。
弃之云何?弃掉它怎么办?
10 家妇(妻子):家中的女性成员之一,也就是妻子或女儿等家庭成员。
其他文集
据说,在公元前5世纪末至前4世纪初期间,有一个叫做东周列国45集完整版的大型历史剧情作品,其中包含了一段关于公仪休故事的情节。这段情节讲述的是,当时人们为了讨好当时的宰相——即使喜欢吃鱼却坚决不接受别人的馈赠,因为他们担心若接纳,将来自己的位置可能会因此丧失,从而影响自己能够继续提供给自己所需的事物。而这恰恰表明了个人依靠自己比依赖别人更可靠,是一种超乎常人的智慧表现。而另一方面,如果选择不要这些礼物,并且能够自给自足,那么即使愿意吃这些美食,也不会让别人认为这是为了得到更多回报,从而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