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之间的融合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两者文化体系差异巨大。元朝尽管实现了统一,但最终失败在于治国无方,它试图削弱汉人的文化身份并向蒙古习俗靠拢,这种强制措施导致了元朝的短暂存在。等到满族入主中原建立清政府后,他们或许吸取了元朝教训,因此极力推崇汉文化和儒家思想,甚至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
守节作为女性行为中的最高准则,其实质是对女性的一种严格要求。在满清时期,对女子守节的要求异常苛刻,这与他们出身于游牧民族形成鲜明对比。然而,满族婚姻习俗混乱不堪,他们并不认同传统意义上的“一夫一妻”的观念,而是接受兄终弟及、父子继承这种多配偶制。在征服战争中,他们会将敌对势力的女人纳为己有,从而展示出满族女子对于婚姻忠贞度量并不高。
中国历史上,要求女子守节并非始终如一,在秦汉时期,无需立法就可让女子保持独身状态,而丧夫后的女性可以自由选择再嫁。唐代太平公主和安乐公主亦曾经历过这样的转变,并未遭受社会禁忌。在宋代,即便程朱理学兴起,也没有见到提倡妇女守节的情况,而是在明朝才开始出现这一趋势。
明太祖在驱逐蒙古人后恢复汉制、推崇汉文化,并将程朱理学作为官方学说,其所宣扬的人伦道德理论被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一夫一妻成为婚姻关系中对女子的新期待,同时官府也开始表彰长期单身未嫁或寡居三十岁以上且五十岁仍未再嫁之女。这两方面共同作用下,使得守节成为社会规范之一。
当清朝满族入关后,他们为了更好地控制华北地区,就复辟明朝制度,再次推崇汉文化和儒家思想,其中程朱理学继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对于那些守節烈女,则从顺治初年开始获得官方表彰,最终在顺治九年正式设立贞节牌坊以此示威。此举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对于女性“一生只爱一次”观念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