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河南郑州人,是一位在豫剧领域工作多年的编导和剧本作者。他与著名的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他的贡献对于“常派”(指常香玉的艺术风格)艺术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此外,他还参与了多部戏曲作品的导演和改编,如《花木兰》、《拷红》等,这些作品都成为了“常派”艺术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其中,《花木兰》在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获得了优秀奖,而《大祭桩》则在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上荣获了一等奖。在文化捐赠方面,陈宪章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他帮助筹集并设立了“香玉杯”艺术奖基金。
作为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河南省剧协理事以及香玉杯艺术奖基金会副会长,陈宪章曾担任过各种职务,包括香玉剧校校长、 香玉剧社副社长、河南豫剧院剧目组组长以及河南省豃曲一团(承包)团长等。他的生卒年份分别是1917年至2000年7月9日,他的人物分类为豫劇導演工作者及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