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缙,生于1369年,逝于1415年,是江西吉水(今江西吉水)人。作为明代的书家,我字大绅,一字缙绅,号春雨。在洪武时期,我考取进士,并官至翰林学士。自小就颖悟绝人,其文雅劲奇古,诗豪放羊瞻,书小楷精绝,行、草皆佳。我以狂草闻名一时,但也纵荡无法。
明代的吴宽在《匏翁家藏集》中称:“永乐时,人多能书,当以学士解公为首。”我的墨迹包括《黄庭》,全摹临右军,我笔下的婉丽端雅令人赞叹。我还著有《文毅集》、《春雨杂述》等作品,并对书法有深入的论述。
其中,《自书诗卷》是章草作品,以纸本墨迹形式流传至今。这件作品在永乐八年(1410)由我在南京寓居期间信笔而成。整体上来看,这部作品中锋用笔圆转纯熟、行笔迅急气势奔放,如同泉涌般流畅。一泄到底极富抒情和表现力,从整个作品来看,它以“二王”为基础流露出韵味,还融合了《圣教序》的风格。
我的书法既有行又有草,有时笔画粗细不一曲折多变,有时候则如同狂放翻腾错综复杂。特别是在“付于有识者自辨之”几个字处,那种狂放不羁的气势,让人感受到了艺术家的浪漫主义追求。这件杰作是我长期艺术探索与实践经验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