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缙,出生于1369年,于1415年离世。我的故乡是江西吉水(今江西吉水)。在明代,我是一位杰出的书家。我字大绅,有一字缙绅,又号春雨。在洪武年间,我考取了进士的资格,最终官至翰林学士。
自从我还是个孩子时,就已经显示出了非凡的才能和悟性。我的文笔雅致、古朴而奇特;诗歌豪放,不受约束;书法小楷精湛,而且行草也都非常出色。我特别擅长狂草,一时间名声远扬,但这也让我难以控制自己的笔触。
明代吴宽在他的《匏翁家藏集》中曾经这样评价过我:“永乐时期,当时很多人都会书法,但是以学习为首的解公(指我)下笔圆滑纯熟。”他还提到,我所写的小楷《黄庭》,完全模仿右军(指王羲之)的风格,笔画婉丽而端庄。
除了其他作品外,我还著有《文毅集》、《春雨杂述》等。此外,还有许多论述书法的话题。我留下的墨迹包括《自书诗卷》、《书唐人诗》等。
其中,《自书诗卷》的章草,以纸本墨迹形式保存至今。这件作品高34.5厘米,宽470.8厘米,是故宫博物院的一份珍贵收藏。这幅卷子是在永乐八年的某个时候,由于被贬官后,在南京寓居期间信手所作。整体上来看,这幅作品中的锋利用笔、圆转流畅与纯熟相结合,以及行笔迅速气势奔放,都如同泉水猛烈地涌现,再次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从头到尾毫无停歇之处。在整个艺术品中,可以看出,它是我基于“二王”基础上的创作,并且融入了圣教序的韵味。它既包含了行書,也融合了草書线条流畅舒展显得很坦荡,同时粗细不一曲折多变,有时筆畫颠狂翻腾错综复杂尤其是竖寫纵筆毫不迟缓、一蹴而就。而到了卷尾那几个字“付于有识者自辨之”,更显得狂放不羁气势升华到了极致,就像是那些像样的《自叙帖》的风格一样充满浪漫主义情调。这件宝贵作品,无疑是我对艺术追求和实践经验长期积累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