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重新表述这段内容,保持原有字数,并且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
我的祖先卫慕氏出身于党项大族,在年轻时嫁给了李德明。李德明的家族在唐朝时曾被赐姓为赵,而在宋朝时又被更改为赵姓。北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西平王李德明决定迁都,从西平府(即灵州城,今宁夏灵武;1003年改名)迁至怀远镇,改名为兴州。在那一年,我祖母卫慕氏生下了一个儿子,名叫李元昊。
我的父亲一贯奉行联辽睦宋的政策,而我祖母则一直与他夫唱妇随,从未有过异议。
1028年,西夏势力已经直抵玉门关,并控制了整个河西走廊。于是,我父亲营建宫室、馆驿、桥道,并设定礼仪制度。他追尊自己的父亲李继迁为太祖神武皇帝,并册立我祖母卫慮氏为皇后,让我这个孩子成为皇太子。在1031年,当我父亲去世后,我继承了王位,将母亲卫慮氏尊为皇太后。
然而,在1034年的某个时候,因与亲舅舅卫慮山喜之间的矛盾激化,他计划杀害自己和其他家人的阴谋最终败露。我不仅杀死了那个试图谋杀自己的亲戚,还将全族的人绑上石头沉入河底。此事件导致我们家族被诛灭。而之后,我手持毒酒来到母亲寝宫,对她说:“国法难容难以尽孝。”但她含泪看着跪地之姿,说出了“国法难容”的话语,然后饮下毒酒而亡。我将其视作悲剧,最终给予她重葬。
在天授延祚元年的某一刻,即1038年,我正式称帝并建立起了西夏王国,为母亲追谥号“惠慈敦爱皇后”。
相关史料记载如下:
《西夏书事》卷11:我的祖母是银、夏大族中的一个人物。当我的父亲立下决心让你成为太子并立自己做后,以此来显耀你。
......冬十月,那个逆臣山喜遭到了惩罚,你因陷入危险中而被弑父。你嗣位之后,又继续维护你的权利,将山喜及其同党沉入河中。而当你发现他们策划对你的暗杀计划并告知国家这一情况时,你不仅沉没了他们,还用毒酒弑掉了我们的共同血缘——母亲。我派使者前往报告这场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