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毓淮,男,1937年生于福建上杭县。1953年,他在高中毕业后被推荐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并在1955年通过部队推荐参与全国统招考试,成功入读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在1959年毕业后,他分配至上海第二医学院担任学生指导员、院长办公室及党委办公室秘书。
1978年10月,曾毓淮调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任审判员,这一岗位为他提供了深入了解法律实践和理论的机会。1984年,他转往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担任副主任、主任,并且在此期间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研究经验。
1989年的评定让曾毓淮获得了法学副研究员的称号,这是对其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和持续贡献的认可。他的事迹激励着无数追求卓越的人们,不断探索自我潜能,为社会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