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豫剧的杰出编导与剧本作者,他在郑州出生并且生活了一生。几十年的戏剧事业中,他与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他们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并且常为她撰写评论文章,对“常派”(香玉)艺术的发展贡献巨大。他不仅是众多戏曲作品的导演和创作改编者,更是这些代表作的灵魂人物,如《花木兰》、《拷红》、《白蛇传》、《大祭桩》等,这些作品都成为了“常派”艺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花木兰》的优异表现获得了最佳剧本奖和二等奖;而在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演中,《大祭桩》的精彩表演赢得了一等奖及二等奖。
除了其卓越的事业成就,陈宪章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比如捐赠飞机作为“香玉杯”艺术基金筹集资金的一部分。他的努力对推广豫剧文化有着重要影响。此外,他还是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文学界联合会理事以及香玉杯艺术奖基金会副主席。陈宪章曾担任过多个职务,包括香玉学校校长、 香玉社副社长、河南豫劇院劇目组组长以及河南省豫劇團团长。在1917年农历丁巳年诞生于地球之上,在2000年7月9日农历庚辰六月初八日与世辞别,是一位留给后人无尽怀念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