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豫剧的杰出编导与剧作者,以其对豫剧艺术的深刻理解和卓越贡献,在郑州诞生。他与常香玉合作多年,是她长期的合作者,并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陈宪章不仅是常香玉评论文艺的撰稿人,对“常派”艺术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还参与了众多戏曲作品的导演和改编,如《花木兰》、《拷红》等,这些作品成为了“常派”艺术宝贵遗产之一。在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花木兰》获得了优秀奖,而在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演中,《大祭桩》荣获一等奖。
除了他的职业成就,陈宪章还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他倡议并支持设立了“香玉杯艺术奖”,并致力于筹集基金,为豫剧行业提供更多资源。他的贡献得到了中国戏剧家协会、河南省文化局以及其他相关组织的认可。他曾担任过多个重要职位,包括香玉剧校校长、河南豫剧院劇目组组长等,并且成为了一名受人尊敬的人物。陈宪章的一生,不仅为豫剧领域带来了巨大的变革,也为后来的世代开辟了道路。在他去世于2000年的那一年,他留给我们无尽的心灵财富和丰富的人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