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豫剧的杰出编导和剧作者,以其对豫剧艺术的深刻理解和卓越贡献,在豫剧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与常香玉合作多年,是她长期的合作者,并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作为常香玉评论文艺的撰稿人,陈宪章在“常派”(香玉)艺术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不仅是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长期合作者,也是许多优秀戏曲作品的导演和创作改编者。其中,他参与创作改编的代表性作品包括《花木兰》、《拷红》、《白蛇传》、《大祭桩》等,这些作品已成为“常派”艺术宝贵财富。在这些作品中,《花木兰》参加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荣获剧本奖和演出二等奖,而《大祭桩》则在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演中获得一等奖及二等奖。
除了丰富的人生成就之外,陈宪章还积极推动社会事业,比如捐资设立“香玉杯艺术奖”,并筹集基金,为文化发展做出了更多实质性的贡献。他曾担任过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戏曲协理事、香玉杯艺术基金会副会长,以及其他多个职务。
1917年农历丁巳年生于郑州,他在2000年7月9日农历庚辰六月初八日去世,但他的精神遗产仍然激励着后人继续探索和创新豫剧这门古老而精美的情景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