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缙,出生于1369年,逝世于1415年,是江西吉水(今江西吉水)人。在明代,我是一位书家。我的字号是大绅,一字缙绅,号春雨。我曾经考取了洪武进士的资格,最终官至翰林学士。自从小,我就聪明绝顶,对文雅劲奇古的文章有独到的见解,对豪放羊瞻的诗歌也有深刻理解。而我的书法,小楷尤其精湛,再加上行草都非常好。特别是在狂草方面,那时我名声一时响亮,但也因此无法约束自己的笔触。
在永乐时代,当时很多人都擅长书写,我被认为是其中最优秀的一位。当有人提到当时能书之才时,他们常常会以我为首。但即便如此,我依然保持着一种自由和随性,不受拘束地挥洒墨水。
除了书法外,我还留下了不少文字作品,如《文毅集》、《春雨杂述》等。我对书法有过多次论述,并留下了许多墨迹作品,比如《自書詩卷》、《書唐人詩》等。在《自書詩卷》中,可以看到章草风格,以纸本墨迹呈现。这件作品高34.5厘米、宽470.8厘米,被收藏在故宫博物院。这幅画是在永乐八年(1410)期间,当我因为某些原因被贬官后,在南京寓居处信笔而成。
整体而言,这幅作品展现了一种锋利且圆熟的笔触,以及迅速流畅又气势奔放的情感表达。它仿佛泉水般涌动,从始至终没有停歇。一看这幅画,就能感觉到“二王”的影响,同时也流露出《圣教序》的韵味。我将行和草结合得很自然,使整个艺术品显得舒展坦荡,每一笔每一划都充满变化,有时候笔画粗细参差,有时候线条曲折错综无穷。此外,还有一些地方表现出了狂放不羁的情怀,比如最后几个字“付于有识者自辨之”,让我感觉到了极致的浪漫主义色彩。这件艺术品,不仅反映了我的长期追求,也是我多年的实践经验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