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确(1037—1093),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宋臣。举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进士,调州司理参军。韩绛宣抚陕西时,见其有文才,荐于其弟开封府尹韩维属下为管干右厢公事。
蔡确人物生平宋太祖依靠北方大士族“马上得天下”,当了皇帝后在禁中刻石:“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内臣主兵。”这一禁令虽到真宗朝闽人章得象入相时被破了,但自太祖迄仁宗朝还是北方大士族在朝廷中占据了绝对优势。
《邵氏闻见录》载:“韩(绛,河南开封)、吕(公著,安徽寿州),朝廷之世臣也,天下之士,不出于韩,即出于吕。”因此,这一时代的政治格局是由这些北方大士族掌控着,他们对土地的兼并也肆无忌惮,这导致阶级矛盾日益加剧,因此改革势在必行。仁宗朝富弼、范仲淹的改革——新政不彻底,这才有了神宗朝王安石变法,而成为变法中坚的大多是南方小士族的代表,其中福建人占有极重要地位。
北方大士族对王安石变法持反对、攻击的态度,他们指王安石集团为奸臣集团,只除王安石是因他们推介上台外,其它人在正统史书中多被污为奸臣其实,这些多是坚决的改革派。王安石辞位后,为坚持新法而斗争至上的头号改革派当推蔡确。
熙宁六年(1073年),王韶取得对西夏胜利,但被告挪用军费,被蔡确奉命办案,为其白冤。在开封府鞠相州民讼事件里,他杜绝官官相护的人情,使事关大臣的事宜非开封府可终结,以移御史台解决问题。此举成就了一段新的历史,也成了他被污名化的一部分证据之一。
擢御史中丞、领司农寺,有“常平免役皆成其手”。拜参知政事,与左相吴充发生冲突,当时吴充想改变新法,但蔡确不让,并以萧规曹随例说新法不可轻易废止,因为这是在现在皇帝亲自所建立的事情,一切都不能轻易改变或损害。
元丰五年(1082年),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他任上严厉打击保守派反扑,在历史记载里称:“确既相,大兴罗织之狱,使缙绔及 士大夫重足而立矣。”
哲宗即位(1086年),转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当时宣仁太后垂帘主政,将与他抗衡的是北方大士族代表韩缜,以及他的两个侄子担任列卿。接着保守派陆续返朝廷,对新政策提出批评和废止要求,而蔡确则把责任归咎自己,说那都是自己建议实行的。但最终,他无法独自抵抗众敌,被罢免于职,并历经陈州知事、徙赴英州别驾、新州等位置,最终卒于贬所处地方。
关于蔡确评价方面,他是一位权谋家,同时也是支持和坚定变革的人物尤其是在王安石失势后的关键时期,“凡常平免役法律成其手”。因此,《宋史》将他列入“列传·奸臣”。然而,我们应该认识到,在这个社会背景下的斗争环境中,无论如何个人作风如何,都不是评价一个人的主要标准。而我们今天可以更客观地看待历史人物,不受前人的偏见影响,更准确地理解他们在那个时代做出的贡献及其作用。这就是我们要从现实情况出发,从实际行动来判断一个人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