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臣,字子骏,以父兄之德为世人知。出生于河北省滑县灵昌镇,曾考取明经第一名,从此步入仕途。起初担任兵部员外郎,后升迁为判官,因其公正廉洁,被誉为“健吏”。在景云年间,他被派往洛州司马一职,在平定谯王重福的叛乱中立下战功,被授予银青光禄大夫的高贵称号。
他历任殿中少监、荆州长吏、京兆尹,并获得安平县侯的封号。但因贪赃之罪,被御史李如璧所弹劾,不得不被降职到歙县丞。在之后,他又被封为中山郡公。张说推荐他担任左羽林大将军,再次升迁至太常卿。他自诩自己有着丰富的政治经验,每当朝廷集会时,与尚书并列,享受着“尚书里行”的殊荣。
他的诗歌才华也令人瞩目,有两首诗流传至今,为他的文采添了几分光彩。最终,他官职达到了潞州长史,一生服务于国家和人民,是一位杰出的唐代政治家与文学家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