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出行之禁忌,犹如忠诚的守护者伴随着每一位皇帝。《大清律例》明确规定了若干违禁行为,将依律惩治。
假若在野外遇到皇帝车驾而无法回避,该如何是好?应“俯伏道旁以待驾过”,否则将遭受法律制裁。此情此景,或许与戏曲中拦驾喊冤告状的情节有所相似,但清朝皇帝面对此类情况又是如何处理的?
其实,喊冤申诉并非不允许,只要不擅自进入禁地,而是经允后方可。如果被查证属实,那或许还能得到宽恕。但如果未经允诺便擅闯禁地,则可能遭受绞刑之辱。
我们知道,皇帝行宫所经过之路,并非羊肠小道。道路两侧往往布满百姓住家、清军营房。一旦军马、牲畜管理不当,或八旗兵丁为一睹龙颜而冲撞仪仗,该如何处置呢?
《大清律例》指出,“军民之家纵放牲畜,若守卫不备,因而冲突仪仗者,[守卫人]杖八十。”这是否太过严苛?
即使是在寿终正寝的行宫内,也仍然存在严格的禁忌。《大清律例》的存在,无疑成为了封建帝国脱离人民的一种历史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