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豫剧的杰出编导和剧作者,以其对豫剧艺术的深刻理解和卓越贡献,在河南乃至全国范围内享有盛誉。他是常香玉先生长期合作伙伴,与她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并且在评论文艺方面也有着宝贵的见解,对“常派”艺术流派的形成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影响。陈宪章参与并指导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如《花木兰》、《拷红》、《白蛇传》等,这些作品不仅提升了豫剧艺术水平,也为中国戏曲文化增添了新的篇章。在他的努力下,《花木兰》获得了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的最佳剧本奖及优秀演出奖,而《大祭桩》则荣获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演的大奖。
除了在舞台上取得显著成就,陈宪章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他倡议设立“香玉杯”艺术奖,并致力于基金筹集,为推动年轻艺术家的成长提供支持。此外,他还曾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香玉剧校校长、副社长、河南豫剧院导演组组长以及河南省豃影一团(承包)团长等。他的生平从1917年开始,一直到2000年他逝世时,都留下了一段丰富多彩的人生轨迹。
总之,陈宪章不仅是一位卓越的工作者,更是一位对后人产生深远影响的人物,其对于豫剧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将永远被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