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缙,1369年出生,1415年离世,江西吉水(今江西吉水)人。明代书家。我字大绅,一字缙绅,号春雨。洪武进士,我曾官至翰林学士。我自幼聪颖绝人,其文雅劲奇古,诗豪放羊瞻之风,我书小楷精绝,每一笔一划都显示了行、草皆佳的才华。我狂草名一时,但纵荡无法遏制。在我所处的时代,当时的人们多能书墨,我被视为当之无愧的书法大家之一。当吴宽在《匏翁家藏集》中提到:“永乐时期,即便是最擅长书法的人物,也只能与学士解公相比拟。”他还赞美我的小楷《黄庭》,全摹临右军,以其婉丽端雅著称。
我留下了两部重要著作:《文毅集》、《春雨杂述》。此外,我还对书法有深入的论述,并留下了一些墨迹作品,如《自书诗卷》、《书唐人诗》等。此中的章草作品,是纸本上的墨迹,全长34.5厘米,全宽470.8厘米,现在收藏于故宫博物院。这件作品是在永乐八年的南京寓居期间信笔而成,那一年正是我因为某些原因被贬官后的事实反映。
从整体来看,这幅作品展现了锋利而圆熟的手笔,以及迅速流畅的行走感和奔放的情感,它就像泉水涌起,不断向前流动,从整个作品可以看出,它以“二王”为基础,同时融入了《圣教序》的韵味,将行和草结合得恰到好处,使线条流畅而舒展,让人感觉很坦率。而且每一个笔画都不一样,有时候笔画交织错综,有时候则如同泉涌般自由洒脱。在卷尾那几个字“付于有识者自辨之”,尤其显得狂放不羁,而气势却达到了顶峰,就像是《自叙帖》的风格,让人感觉很浪漫。这件艺术品,是我多年的艺术追求和实践经验结晶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