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豫剧的编导艺术家,以其对豫剧深厚的热爱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豫剧领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与常香玉合作多年,是她长期的合作者,并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他的贡献不仅在于表演艺术方面,更是对“常派”艺术形成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参与并指导了一系列经典作品,如《花木兰》、《拷红》、《白蛇传》等,这些作品已成为“常派”艺术宝库中的瑰宝。在这些作品中,《花木兰》参加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荣获最佳剧本奖及最佳演出二等奖,而《大祭桩》的优秀表现则在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上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
除了在舞台上的辉煌成就,陈宪章还是捐赠“香玉剧社号”飞机以及设立香玉杯艺术奖基金的事实功臣,他致力于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为后人树立了榜样。作为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文联理事、香玉杯艺术基金副会长,以及曾任过几位重要职务如学校校长、社会团体副主席、院团队组组长和团队承包团长,陈宪章的人生轨迹充满传奇色彩。1917年他诞生于郑州,对豫剧有着无尽热情直至2000年的7月9日,他离开我们,但他的精神依然激励着新一代艺人们追求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