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豫剧的杰出编导和剧本作者,以其对豫剧艺术的深刻理解和卓越贡献,成为了常香玉这样的表演艺术家的长期合作伙伴。他们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为豫剧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此外,陈宪章还担任过评论文艺撰稿人,对“常派”(香玉)艺术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他参与导演、改编了多部经典戏曲,如《花木兰》、《拷红》、《白蛇传》等,这些作品不仅提升了豫剧的艺术水平,也为“常派”留下了宝贵遗产。
在这些作品中,《花木兰》参加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不仅获得了最佳剧本奖,还荣获二等奖;而《大祭桩》则在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上夺得一等奖,并获得二等奖之誉。陈宪章不仅在舞台上的成就令人瞩目,他还是捐赠“香玉杯”飞机和设立 香玉杯艺术奖基金会以及筹集资金工作中的关键人物之一。
他的职业生涯遍布中国戏剧家协会、河南省文学工作者协会及其他组织。在不同的岗位上担任学校长、社团副主席、戏院组组长与承包团队负责人,他以自己的努力推动着豫剧事业向前发展。1917年他诞生于郑州,2000年7月9日,在庚辰年的农历六月初八日离开我们,但他的精神将永远活跃在豫劇藝術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