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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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1899年11月18日—1967年6月22日),无产阶级家,中国党的优秀党员,中国工人运动的杰出之一,原中央局兼秘书长、宣传部长,全国人民防空委员会秘书长,全国总工会。

原名李隆郅,湖南醴陵人。1919年9月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回国加入中国党。先后在地方和中央担任工人运动领袖,曾一度掌握着中央的实际权力。在1930年犯过“立三路线”的错误,但不久就认识改正。在斗争岁月中,他曾经“死”过三次,组织和同志们为他开过三次追悼会。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中央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等职,“”中遭受残酷,1967年6月22日在北京蒙冤逝世。1980年3月20日,中央为李立三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注:曾用名李能至、李成、柏山、李明、李敏然等。

人物经历

1921年

李立三同赵世炎、陈公培、刘伯坚等酝酿建立主义同盟,组成劳动学会和勤工俭学学会,成立华工组合部,为华工谋福利。后与赵世炎、蔡和森等就建立了少年党取得一致意见。9月至10月,参与蔡和森、陈毅等领导的留学生进驻里昂中法大学的斗争,被法国当局遣送回国。12月中旬,在上海加入中国党。后回湖南,由湘区委员会派往安源路矿。

1922年 组织领导安源大

在安源建立党支部,并任。5月1日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当选主任。7月,成立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兼任经理。9月14日,和、蒋先云等发动和领导安源路矿工。胜利后,当选为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总主任。参与他建汉冶萍公司总工会。在安源从事工人运动期间,常回醴陵县立中学、开元学校、县立女校宣传马克思主义,介绍工人运动情况。同年9月,陪同来醴陵师范讲习所发表演说。

1923—1925 领导上海工人三次起义

1923年任武汉区委。1924年1月,当选为中国武汉区代表,出席中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旋任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同邓中夏、刘华等创办工人补习学校,在小沙渡、杨树浦、吴淞等地成立工友俱乐部和工人进德会。1925年1月,当选为“四大”代表。2月和邓中夏等领导上海日本纱厂的“二月”。在日本纱厂枪杀工人顾正红的斗争中,任上海市反帝大总指挥。“五卅惨案”发生后,当选为上海市总工会委员长。曾遭奉系军阀追捕。年底,与蔡和森等赴莫斯科出席国际第六次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的赤色职工国际会议。

1926年

5月,在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任总工会组织部长,9月17日,任全国总工会驻汉办事处主任。

1927年 领导收回汉口英租界

1月3日和5日,武汉分别举行10万、30万人的反英、反奉系军阀大会,任大会总指挥。大会首次提出收回英租界口号。4月27日,出席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取为中央委员、局委员。后任中央工人部长兼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干事会。6月,在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和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

倡议发起并参与领导南昌起义

7月12日,中央成立临时局,李立三为5名之一。大失败后,在九江与谭平山、邓中夏研究当地军事形势后,向中央建议组织南昌起义,并任南昌起义前敌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委员和保卫处处长。南昌起义部队撤至潮汕突围后赴上海。“八七会议”改选李为局候补委员长。广州起义失败后,张太雷牺牲。12月18日李立三任广东省委,赴香港重建广东省委,恢复党的工作,曾提出在广大农村实行武装割据,然后夺取广州的战略思想。

1928年

6月,李立三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第六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局候补委员和局候补委员,担任中央农动委员会。

1928年—1930年

1928年—1930年秋,任中央局兼秘书长和宣传部长。在“六大”以后近两年时间内,和中央其他一起贯彻执行“六大”决议,使全党工作取得很大进步。

1930年夏,受国际“左”倾错误理论和反右倾斗争影响,错误估计形势,于6月11日主持中央局会议,通过《新的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决议案。对于中国形势、性质和任务等问题提出一整套“左”倾错误主张,要求全国各地准备马上起义。不久定出组织全国中心城市武装起义和集中全国红军进攻中心城市的冒险主义计划,又将党、青年团、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合并为准备武装起义和各级行动委员会。这种“左”倾冒险主义错误被称为“立三路线”,曾使事业遭到重大损失。9月24日,瞿秋白、周恩来回国召开六届三中全会,纠正“立三路线”的错误,结束了它在党中央的统治。李很快认识并检查错误,全会改选中央局,李当选为中央局委员。1930年底,李到莫斯科向国际汇报,接受远东局和国际对“立三路线”的批判,并作自我检查。李态度诚恳,得到国际执行委的赞许。

1932年—1935年

任中央驻国际代表兼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1935年,任苏联国际工人出版社中文部主任,并主编《救国时报》,对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宣传党的民族统一战线方针作出了贡献。7月,出席国际“七大”。

1938年

2月23日,因“日特嫌疑”被苏联内务部逮捕。

1939年

11月4日,无罪释放,仍被国际停止党籍,便在莫斯科外国文学文籍出版局中文部担任校对,为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著作作了大量工作。同时翻译文学作品《考验》、《俄罗斯人物》等书。李立三多次申请回国参加抗日战争,均遭苏联内务部拒绝。“七大”选举李立三为中央委员。

1946年

元月,离苏回国,任军调部东北3人组成员、首席代表,在哈尔滨同中国谈判,同美蒋派发动内战阴谋作针锋相对的斗争。李立三化名李敏然与中国将领郑洞国、廖耀湘谈判。美国情报机关在报上一捅,谈判代表就是当年赫赫有名的李立三,于是郑洞国、廖耀湘以同乡的名义会见李立三。次年5月,任中央东北局敌工部、城工部部长等职,争取滇军六十军起义,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和东北根据地的开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1948年

8月1日,在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总工会常务。1949年2月,出席七届“二中全会”,深刻检讨自己的历史错误。李任新的协商会议筹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为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的召开作组织准备工作。

1949年

10月后,历任中央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中央人民防空委员会秘书长、 中国人民协商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委员、劳动部部长兼党组,中央政策讨论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委员,中央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在组织全国工人阶级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54年回醴陵视察,并与醴陵县委座谈经济建设工作。

1956年

9月23日,在党的“八大”会议上发言,对过去的错误进行了“总清算”,诚恳坦率解剖自己,进行自我批评,受到全会好评,并当选为中央委员。

1958年

率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部分干部下工厂调查研究,召开部分省市工交部长会议,提出干部参加生产,工人参加管理,领导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管理工业的思想,据此撰写社论在《人民日报》发表。后将其主要内容归纳为“两参一改三结合”,定为鞍钢宪法,为促进中国工业体制的化和科学管理作出重要贡献。

1960年

任中央华北局处。

1967年

6月22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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